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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房屋#法律
楼上漏水与物业无关 物业只能出面协调 楼下业主不能拒付物业费!
去年7月24日,长沙县法院执行干警一大早就驱车前往詹先生家执行拖欠物业费一案。这是怎么回事?原来,詹先生住的房子出现了渗水现象。他找到物业,要求解决。物业派人查看后,就没有下文了。詹先生认为这是物业敷衍自己。“为什么物业收钱不办事?”于是,詹先生选择了通过拒交物业费来“维权”。物业公司多次催促未果后,将詹先生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判决如下:1。被告詹某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物业公司22个月的物业费4727元。2.被告詹某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某物业公司支付违约金150元。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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